AIGC使用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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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系统仿真学报》AIGC使用政策
一、作者投稿
1.作者可以使用AIGC工具辅助研究与写作环节,如语言润色、规范化检查等。但需关注,作者应基于对研究对象、科学理论的深入理解和思考,得到论文的核心观点、主要论证、关键结论等,必须对AI辅助研究内容的准确性、真实性、可靠性进行验证。不得由AIGC工具直接生成文章的研究主题、研究假设、研究框架、核心观点、主体内容,不得改写既有研究成果。
2.论文所使用的数据必须真实、可靠,来源可追溯。不得利用AIGC工具伪造、篡改研究数据、图表、公式等,不得模糊或改变图表中的原始信息,如增强、移动、删除或引入特定特征等。
3.不得虚构AI技术使用信息或隐瞒使用情况。
4.AIGC工具不得作为署名作者,参考文献中不得出现以AIGC工具为署名作者的文献。
5.应在投稿时,对论文创作过程中AIGC使用情况进行充分、正确的披露和说明,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(1)所用AIGC工具的名称、开发者、版本等信息。
(2)是否使用AIGC工具辅助确定论文选题、处理数据与文本、构建计量模型和理论模型、进行数据分析与模拟、用于论文写作和润色等环节。如果使用AI辅助研究与写作环节,作者是否已对其准确性、真实性进行验证。
6.回复外审(同行评审)意见阶段,作者可以使用AIGC工具辅助构思回复框架与整理内容。但需关注,不应将评审意见全文、任何章节或可识别其来源的细节直接上传至公共AIGC工具。同时,作者须对最终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专业性承担全部责任。
注:如发现作者违反上述规定,且事实明确无争议,即刻予以退稿处理,并不再接收该作者投稿。
二、专家审稿
1.不得将在审论文上传至任何公共AIGC工具平台。
2.不得直接使用AIGC工具生成审稿意见,不得将审稿意见上传至公共AIGC工具平台。
3.若认为作者在AIGC技术使用方面存在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,应在评审意见中说明相关情况及理由。
注:如发现有专家违反上述规定,且事实明确无争议,则当次审稿意见作废且后续不再将其纳入本刊审稿专家库。
三、学术责任
1.作者须对其论文的原创性、真实性、可靠性负责,并承担相应法律与道德责任。本刊保留长期追踪及审查投稿、刊发中AIGC工具使用情况的权利。
2.审稿专家应知悉并遵守AIGC使用限制,防止泄露稿件内容或侵犯作者知识产权,并对审稿过程中任何AIGC介入行为负责。
3.编辑部将根据AIGC技术与工具的不断革新和发展,结合学术出版的实际情况,适时对本文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,以应对这一持续变化带来的新挑战与新问题。
截至目前,如遇本文中未明确规定情形,编辑部将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联合发布的《学术出版中AIGC使用边界指南3.0》为指导原则研究并实施相应处理。
发布日期:2022-01-25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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